供应房子委托代理合同
供应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珠海一诺房产代理公司
地址:珠海吉大景山路国际金景大厦2楼B座总机:0756-3324437传真:3372411
吉大分行:3363365花园市场分行:2525177柠溪分行:2298977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的珠海全权委托乙方代理供应。该房建筑面积㎡,非住宅面积㎡。
第二条委托价格: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b、家私c、家用电器d、
第三条房款结算:甲方赞同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子,但乙方应严格根据委托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甲方承诺如下事情
1、保证上述委托房子产权了解,无任何纠纷,不然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导致损失的补偿。
2、赞同承购方:a、一次性付款b、按揭付款。
3、赞同买卖税费:a、按国家规定各付b、买方包税c、卖方包税
4、赞同该房子交割前结清所有些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用成本,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别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子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子钥匙。
第六条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个月,即至200年月日止。
第七条销售成本:销售上述房子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仅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公告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子更名手续;乙方则在承购方获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