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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最高法院:手机短信邮件可

www.vddcv.com 2025-09-11 婚姻家庭

法国最高法院:手机短信邮件可作离婚证据

日前,法国最高法院在一项离婚诉讼案中做出裁决:手机短信和邮件可以作为离婚证据。这一裁决推翻了2007年法国里昂一家法院认定用手机短信作证据侵犯当事人隐私的裁定。不过,也有法国媒体指出,虽然此裁决适应了信息社会的进步,使法律更具务实性,但也会引出一系列新的问题

高院推翻此前法院裁决短信邮件可作证据

长期以来,在法国的谋杀和其他刑事犯罪审判中,手机短信一直可以被认作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然而在离婚案等民事案件中却一直未被采纳为证据用。
2007年,法国里昂的一家法院就曾作出了“以手机短信和邮件作证据违反个人隐私”的裁决。直到今年6月,法国最高法院在审理一宗离婚案时,才初次确认手机短信和邮件可作为指证一方的证据。当时女方需要法庭判决离婚,缘由是她发现老公手机里留有对自己不忠的信息。法庭经过鉴别后,觉得此信息真实有效,故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这是法国司法界在离婚案审理中向前迈出的要紧一步。虽然裁决是在今年6月,但法国媒体直至上周才开始披露此消息,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与关注。

依据法国离婚法,假如当事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那样他们就需要提供他们在婚姻期间有不忠、欺骗、虐待或者其他行为过错的证据,不然,只能分居2年后方可允许离婚。而在2004年之前,法国离婚法更是需要配偶双方等待6年才能获得离婚的判决。

据了解,法国高院的这项裁决还可能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适用范围延展至与家庭有关的其他案件的审判中,同时认定邮件也同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有效证据用。

离婚案中举证新添“武器”适应社会进步愈加务实

媒体指出,法国高院的上述裁决对解决离婚难的问题具备突破性的意义。律师们常见同意法国高院的裁决。巴黎专司离婚案的律师劳伦斯·迈尔说:“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裁定,它能够帮助证据的搜集。”他说,“我告诉我的委托人:假如他们收到带有污辱、威胁和各种状况的短信,那样就去司法当局登记。”

依据法国政府公布的数据,在法国,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
2007年法国全国登记结婚的有二十七万三千对,离婚的将近十三万五千对,离婚率占结婚率的50%。这意味着法国人结婚总数的一半大概是以离婚告终。

但在法国最高法院上述裁决颁布之前,这类为数海量的离婚诉讼有时要经过漫长过程才可能审结,当事双方需经受难忍的煎熬。而法国高院的最新裁决将打破离婚法的瓶颈,致使离婚诉讼审理和判决变得更为快捷。

法律专家也指出,将手机短信和邮件作为离婚的合法证据,将致使法国离婚案的判决不再很难举证,耗费法官、律师与当事双方漫长的时间和精力。美国《纽约时报》也指出,以配偶对婚姻不忠为理由申请离婚,找证据旷日浪费时间。现在法国最高法院同意手机短信和邮件为证据,这将大大加快离婚案的判决。

现在,有关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世界上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在与法国毗邻的德国,配偶间只须分居一年就可被允许离婚,无需证明一方配偶的不忠,这致使手机短信和邮件在离婚案审理中变得毫不相干;在美国,手机短信在大部分州的案件审理中可被采纳作为证据,首要条件是这类短信被证明是真实的。

判决将引出一系列问题可能引发蓄意伪造证据

法国高院史无前例的裁决,在法国国内引起了热议。其中有些媒体为吸引更多读者,刊登广告称,“不忠诚的配偶请注意了,你发给情妇和情人的手机短信目前可以在离婚案中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目前,法国最高法院认定手机短信和邮件一样可在离婚案中作为证据。”

法国司法部的官员称,这项裁决或许将迫使一些不忠诚的配偶迅速删去那些轻浮挑逗的短信,以消除证据。有些媒体还调侃道,目前法国最高法院认定手机短信和邮件一样都可当作民事法庭的呈堂证物,继而诉请离婚,所以以后在法国搞外遇最好别发邮件或短信留下证据。

法国司法部的发言人奎劳姆·迪地尔说,“假如你将短信留在口袋中的手机里,那样就有被配偶发现的危险。”他说,“当涉及到是不是保留短信时,或许大家目前会变得更小心。”

迪地尔先生还表示,目前尚不了解法庭是不是有权迫使配偶在移动手机商的帮忙下,恢复被删除的短信。法国移动电话公司“奥林奇”的有关负责人称,从技术上讲,短信在发出10天之内即便被用户删除也是可能被恢复的,但需要有法庭签发的命令,才能在未得到顾客赞同的首要条件下,迫使移动公司提取如此的信息。

法国媒体指出,其实,之前法国早已同意手机短信作为谋杀案的证据,目前再下一城,令男女离婚率近50%的法国人更易离婚,只不过这个决定不无争议。由于在诉讼过程中或许会出现蓄意编撰的邮件或者短信被作为证据的状况。因此,一条短信或者一封邮件并不可以支撑一个案件,充其量只能算开始取证。

与法司法界手段相呼应判决将愈加全方位和准确

法国媒体指出,与网络一样,手机的广泛应用也是大家这个年代的特点。为适应年代的进步,早在今年1月,法国司法界就颁布了两项手段,规定手机短信和邮件等也可作为离婚案件中的证据,即不可以以尊重私生活活为由拒绝邮件和短信证据;法官可以把储存在硬盘里的写给第三方的信件或私人日记作为证据,但首要条件是这类证据需要“通过非暴力和非舞弊方法获得”。

此次法国高院的裁决就是上述规定的一次实践。

律师埃罗迪·穆隆说:“手机短信和邮件将在数年间给离婚案件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它们直接、可信,能真实说明家庭的实质情况。”

媒体觉得,伴随手机在法国适用范围的进一步拓展,法最高法院有关手机短信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正式证据的裁决不失为一种因应形势进步的需要。将手机短信引入家庭法律范围,将进一步健全法律规定,更好地体现年代进步的时尚,也将致使司法的判决愈加全方位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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